1949年7月,湖南和平解放以后,毛泽东家乡的亲戚和朋友纷纷给他写信,要求推荐参加工作,或是介绍别人进京。毛泽东处理这种事情的原则是:凡是要求到北京来看他的,现在一律不准来,来了也不见;凡是要求给安排工作的,一律谢绝,他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
应当说,毛主席总是公私分明、一身正气,而“四不原则”更是一面镜子,彰显出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党性修养与政治觉悟。作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以坚强的党性修养为盾,始终严以律己、不搞特殊,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一面旗帜,对得住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
反观当下,有些领导干部公私不分,权责不明,总是依仗手中掌握着的权力以权谋私;有的打着公家“幌子”,贪图享乐、公事私办;有的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为亲朋好友“开绿灯”,为配偶子女谋私利、搞特殊。如此种种,这不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领导干部,在对待权力上要严以律己、慎之又慎,杜绝以干事为不干净“遮羞”、借干净为不干事“开脱”,要始终坚持“丁是丁、卯是卯”,不能总是钻政策空子、走制度盲区,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做人诚为本,政德廉为先”。作为人民的公仆,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为人民服务中,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我“约法三章”,做到清正廉洁、廉洁从政、干净干事,带着真情实意去为人民服务,做一名“永久牌”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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