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剧《东方》在中央电视台一套热播。其中第33集对新中国反腐第一案,毛泽东亲批斩杀令,处决刘青山、张子善,进行了浓笔重彩地描述,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让我们钩沉史事,对这一影响深远的历史事件进行回顾。
1952年,刚刚在废墟中崛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阻止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反”、“五反”运动。2月10日在保定东关大教场,河北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面对2万多与会群众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两个昔日屡建战功的“红小鬼”,没有牺牲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却因贪污倒在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枪口下。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新中国反腐第一案两声枪响,举世震惊,举国震撼,广大人民群众无不为之拍手称快!
在刘青山、张子善伏法后的第二天,《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天津日报》等均以醒目的大字标题在头版报道了公审大会的消息。《河北日报》还用二版整版篇幅,刊登了12幅照片,真实地记录了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几乎与此同时,中央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报纸、电台也都对此迅速作了报道。世界舆论亦为之反响热烈。一家西方通讯社写道:“在中共建立北平大陆政权第16个月的今天,毛泽东和他的同伴们不得不面对着这样一个现实:他们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革命战友,正面临着一场法律的考验……。”更强烈的震撼还是人们的心灵——惊讶,欢呼,赞叹,感慨,自省,惋惜,忧虑,恐惧……汇织成空前的社会交响曲。
人们不禁要问?毛泽东为啥一定要杀刘青山、张子善?因为不杀就不能正党风,不杀就不能正国法,不杀就不能抚民心,不杀就不能解民怨,不杀就不能保社稷,不杀他们腐败就会蔓延开来危及党的生死存亡。
刘青山、张子善分别于1931年、1933年入党,是经历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严峻考验的老革命。解放后,刘青山先后担任天津地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先后担任天津专区专员、天津地委书记。但是他们未能严于律己,很快蜕化变质。据查,刘、张主要犯罪事实有:一是利用职权,盗用飞机场建筑款,克扣地方粮、干部家属救济粮、民工供应粮等公款总计达171.6亿多元(旧币,1万元折合现行人民币值1元,下同),用于经营他们秘密掌握的所谓“机关生产”。二是勾结奸商,从事倒买倒卖的非法活动,以49亿元巨款倒卖钢材,使国家财产损失达21亿元;为从东北套购木材,他们不顾灾民疾苦,占用4亿元救灾款,还派人冒充军官倒买倒卖。三是刘、张二人生活腐化堕落,拒不悔改,他们从盗取的国家资财中贪污挥霍共达3.78亿多元。刘青山还吸毒成瘾;张子善为隐瞒罪证,一次销毁单据300余张。四是破坏国家政策。他们以高薪诱聘国营企业的31名工程技术人员,成立非法的“建筑公司”,从事投机活动。五是盘剥民工,将国家发给民工的好粮换成坏粮,抬高卖给民工的食品价格,从中渔利达22亿元。“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无疑毛泽东不能容忍的,也是党和人民不能容忍的。
然而,对于处决刘青山、张子善,对怎样量刑,当时党内意见并不一致。据薄一波回忆,在公审刘青山、张子善的大会召开之前,曾有党内的老同志找到薄一波,要薄一波向毛泽东再说说,是否可以不枪毙刘、张。当时主持全国“三反”工作的薄一波向毛泽东反映了这个建议。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事实证明,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犹如两声惊雷,向全党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老百姓说,这两个人头换来了中国官场上至少20年的廉政。在随后的整个50年代,新中国出现了一派令人称颂至今的党风和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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