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对家人和亲朋的要求很严格,他有“二不准”:一是不准亲友上京找他办事;二是不准亲友打着他的招牌办事。直到胡耀邦逝世,他在浏阳的亲属没有一个人转为城市户口、安排工作的,全都是普通农民。(《红广角》)从胡耀邦的“二不准”我们看到了党员干部应有的权力观。
用权唯民。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现实中,个别干部不注意加强党性修养,权力欲望膨胀,甚至把职权当成鞭笞群众的“令箭”,愚弄百姓的“筹码”,把自己放到了“县太爷”的座位上,实际上,也做到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其严重后果不言而喻。作为党员干部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并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是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体现。
用权唯公。孙中山在《施政方略》中就曾提到“天下为公”的用权理念。“公”指的是公平、公正、公开、公道。它既强调权力面前人人平等,不徇私舞弊,不公泄私愤,还注重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胡耀邦正是这方面的典范,直到逝世,他在浏阳的亲属没有一个人转为城市户口、安排工作的,全都是普通农民。因此,要为人民群众用好权,就必须学习胡耀邦,做到用权唯公。
用权唯廉。生活中,个别干部依职权之便,为亲友谋利益,也有纵容亲友打自己的旗号办事,或者高呼“我爸是李刚”等雷人口号招摇过市。之所以会有此类现象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这种人廉洁自律能力不强,导致职权滥用。而胡耀邦对亲友“两不准”的禁令,正是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审慎用权的正面写照。“廉生威”,党员干部只有在施政用权的过程中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才能在群众当中树立起威信,获得群众的认可与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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