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对于怎么样的死才算死得有意义,死得有价值?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标准。毛泽东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上,把衡量生与死的意义和价值标准,定位在为人民利益而生,为人民利益而死。(2010年11月1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我们都知道,生与死,本是生命的同一过程,但这一过程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同的人生观,对生与死有不同的价值评价,从而形成不同的生死观。在中国历史上,不少思想家对生死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看法。孔子谓“杀身成仁”;孟子曰“舍生取义”;司马迁认为“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庄子认为生是偶然,而死是必然,不必过于悲哀。
而中国共产党人在争取民族解放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形成了革命英雄主义的生死观。这正像《毛泽东妙释生死价值观》一文中所说的,1943年毛泽东在八路军一个普通战士张思德的追悼会上,有过一段精辟的论述。这是毛泽东对生死价值和意义最为深刻、最有启发意义的阐述。毛泽东说:“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
由此可见,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这正是共产党人对待生死的态度。只要为了人民的利益,生与死是齐一的,其生也伟大,死亦伟大。所以,我感到,毛泽东所倡导的张思德精神,其核心在于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人民利益的关系,就是提倡无私奉献精神和崇高牺牲精神。毛泽东充分肯定:“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倘若为人民的利益而献身,那么也就实现了自身的最高价值。毛泽东说的“我们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指的就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对于人生价值的最高追求,这无疑是对死的意义和价值做出的最精辟、最准确、最绝妙的阐释。
当然,为人民的利益而视死如归,这作为共产党人的人生态度而言,并非说可以轻视自己的自然生命。相反,生命是极其宝贵的。无论何时,都应该尽可能地珍惜每一个人的生命。毛泽东曾经说过的:“我们应当尽量地减少那些不必要的牺牲。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就是毛泽东生死价值观的又一个例证。
如此说来,在和平时期,生与死的考验机会很少,但是“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奉献精神仍然是当代共产党人价值观的根本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驱动随处可见,在社会价值观中,利益的试金石对每个人都进行着测试。所以,强调共产党人要有为人民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要有甘于吃苦、不计得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成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以实现对社会的正确价值导向,是十分必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重温毛泽东的生死价值观,更是十分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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