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以及会后的深远影响进行了概述式的陈列。
第一部分 赣水那边红一角
这一部分主要是反映了“二七”会议前的革命形势。1927年蒋介石“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和汪精卫“七一五”反革命政变之后,全国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1927年8月,当时的吉安总工会主席梁一清在吉安中山场被反动派残忍杀害,而梁一清烈士正是渼陂人。同年11月,东固革命开始。之后赣西特委举行了多次农民暴动,如东固暴动、万安暴动。同时赣西特委遭到了国民党的严重破坏,江西省委也曾一度陷入瘫痪。
1929年11月,赣西特委及时策动了吉安靖卫大队长罗炳辉率部起义,这是起义的旧址——值夏。
与此同时,赣西党内对土地革命中的一些重大政治问题和政策策略产生了严重分歧。1930年1月在遂川于田召开了赣西、湘赣边特委和红五军军委联席会议,产生的一些政治纷争仍不能解决,大家非常盼望毛泽东来赣西指导革命。
第二部分 唤起工农千百万
毛泽东率红四军转战赣西南,决定1930年2月10日在东固召开会议,1930年2月5日来到陂头村,住在这间民房里。
这座宽敞的梁家大祠堂——永慕堂是红四军军部驻地。但因当时的政治形势十分严峻,所以会议提前召开。
1930年2月6日至9日,“二七会议”如期举行,出席会议的各方面代表,这幅画反映了当时会议的情形。毛泽东主持会议并作政治报告。。
“二七会议”对政治形势、武装群众,建立红色政权和没收分配土地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激烈的争论。在毛泽东的耐心说服和大多数一会者的努力下,取得了重要成果。曾山曾经亲历了这次会议。
这里的文献资料从各种不同角度对“二七会议”作了实录。这是近年来学术界对“二七会议”的研究著作。
为了加强对赣西南革命的领导,“二七会议”决定成立统一领导红军和几块根据地的新的前委。前委常委由七人组成,书记毛泽东,常委曾山、刘士奇、朱德、潘星元,候补常委黄公略、彭德怀。
前委于2月14日发布了第一号通告。(《前委通告》)
“二七会议”在《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的基础上,结合赣西南土地革命的实践经验,制定一部更加完备的赣西南《土地法》,亦称《二七土地法》。(介绍《土地法》及说明文字)。它的完备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在没收对象和没收内容上更明确。相对于前两部《土地法》而言,《二七土地法》除没收一切豪绅地主阶级及公共土地外,属于他们的山林、池塘、房屋均在没收之列。同时有了没收的时间限制,这就充分满足了广大贫苦农民的要求,体现了会议提出的“一要分,二要快”的思想。
其次,在分配对象上更全面。前两部《土地法》只规定分配给农民耕种,而《二七土地法》除规定把土地“分配与贫苦农民”外,还规定:“豪绅地主及反动派的家属,经苏维埃审查,准其在乡居住,又无它种方法维持生活的,得酌量分与田地。”
再次,在废除债务和征收农业税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前两部《土地法》没有各阶级间借债如何处理的规定,而《二七土地法》则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工农穷人欠豪绅地主之债,一律不还,债券借约限期缴苏维埃或农会焚毁”等。在土地分配后征收农业税方面,前两种《土地法》对收入多少应征百分之几没有法定条文,而《二七土地法》首先指出征收土地税的目的和用途是“为打倒反革命的需要,及增加群众利益的需要”,必须按分田数量分等征收。
《二七土地法》是党在大革命失败后领导广大农民进行土地革命以来,较为完整和全面体现我党土地劳动革命路线的土地法,它表明了土地革命实践经验的丰富和土地革命的深入发展。
第三部分 十万工农下吉安
“二七会议”结束后,赣西南广大苏维埃区域出现了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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